香书小说 > 其他小说 > 寒门弃妇她嗜财如命 > 第108章:贼心不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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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陆玖想了想,将两根鹅毛插进热沙,这是在进行硬化处理,冷却后拔出就行了。

    但是没多久,便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。

    “老姑,是不是失败了?”

    陆玖的脸上突然有些挂不住:“才没有!”

    她将鹅毛拿出来,发现果然灼焦了。

    “再等会,沙子太烫了!”

    又等了一小会,陆玖又插进去几根鹅毛。

    这次并没有闻到什么味道。

    等沙子冷却以后,陆玖将鹅毛拔出,羽毛管由透明状变为不透明状。

    这一步总算是成功了。

    这样做是为了增加硬度方便书写,且不易腐蚀。

    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削笔尖。

    陆玖先在羽毛根部斜削一刀作出口子,削出笔尖外形,再用剪刀修剪边缘毛口,内部的絮状物不要去除,这个是用来蓄墨的,最后在笔尖位置划出一条缝隙用来下墨。

    大功告成!

    “老姑,成功了吗?”

    陆玖嗯了一声:“当然成功了!”

    “这个羽毛笔怎么用啊?”

    “很简单的,我教你们。”

    陆玖找出上次没有用完的墨,稍微沾了一点,然后在纸上写字。

    “哇……真的写出字来了!”

    “老姑真棒!”

    陆玖把这个羽毛笔给了三郎,给他几张纸,让他带着哥哥妹妹一起玩。

    为什么给三郎,因为三郎胆子大啊!

    纸张这种东西,是读书人才能用的金贵东西,谁敢画着玩。

    反正大郎二郎是不敢的。

    大郎也没在家,听说跟着陆大春下地去了。

    陆玖现在差不多能掌控180℃,保证不会再灼焦。

    于是,她就将剩下的羽毛笔给做了。

    然而,她还是打脸了。

    四五十根羽毛笔,还是废了四五根。

    幸亏没什么人看到。

    不过,能成功四十多根,陆玖的心里还是挺有成就感的。

    真是跨时代的进步啊。

    陆玖做完这些羽毛笔,差不多到了晚食的时间。

    红薯过两天就要收了,现在嫩的很,所以晚食是煮红薯和苞米碴子粥,陆玖带回来的烧鹅,算是加餐。

    翌日,天刚蒙蒙亮,陆玖便去了县城。

    她还是要找许知远,争取今天一整天把这本书吃透。

    “许大人,我又来了!”

    “陆姑娘。”

    许知远依旧是那个谦谦君子的模样,接过陆玖手里的书,就开始讲课。

    没错,就是讲课。

    现在许知远不仅念课文,甚至还能说出自己的理解,他的很多想法,让陆玖眼前一亮。

    讲课半个时辰,休息一刻钟。

    趁着休息时间,陆玖将羽毛笔拿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?”

    许知远有些惊喜,感觉陆玖总是能拿出新鲜玩意,昨天的铅笔还没有玩腻呢。

    “是羽毛笔,跟毛笔差不多,都需要蘸墨,一次大概能写五十多个字。”

    “这么多?”

    许知远拿过羽毛笔,他一看这支羽毛笔的造型,应该跟拿铅笔的方式差不多,他蘸了一些墨水,开始写字。

    “真的可以写,就是有些不大适应。”

    就在陆玖打算调整他的写字方式的时候,一道似笑非笑,充满嘲讽的声音传了过来:“我就知道,你这女人就是贼心不死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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