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书小说 > 修真小说 > 我是洪荒第一人 > 第一卷 凶兽纵横 第001章 抬头望见不周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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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地玄黄,宇宙洪荒。

    承先天盘古创世功德,生灵强悍。

    受混沌神魔身陨戾气,凶兽纵横。

    正东一偶,十八座万丈小山,遮掩在亿亿万巨山之间,却以玄妙无暇的阵列,隔绝内外,护住百里祥和之地,万物竞自由。

    高歌赤足在山石间健步如飞,脚底已经感觉不到任何刺痛。

    在山脚找了块干净的石块,把挡在身前的毛巾向后转了半圈,一屁股坐在石块上。

    毛巾不过遮挡了半个屁股蛋子,双腿间那物事耷拉在粗糙的石块上,那酸爽……

    高歌抬头,望见不周山!

    天边极远极远之处,伫立着一座无法形容的巨大无匹的灰蒙蒙的山,山体占据了小半个天边,强横占据天空,贯穿天际。

    云层只遮掩了祂的山脚,还有无穷高远的山体,消失在无边高远的苍穹。

    那庞大到极点的山体,象征着坚硬,象征着稳固,散发出微妙的大道气息,凝结着无穷的不屈意志,令人一看就忍不住心生崇敬顶礼膜拜。

    不周山!

    这是天柱!

    天柱不周山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从看到祂的第一眼,高歌就知道了祂的名字!

    一个令高歌震撼恐惧到极点的名字!

    心头有多震撼,心底就有多恐惧。

    高歌不知道为什么,自己不过是洗个澡,脚下一滑,就摔到了这个洪荒世界,全身上下,就只有手中抓着的素色毛巾。

    高歌是看过洪荒流小说的,能想象得到,洪荒是个什么样的世界。

    前些日子,山那边经过的两个遮天蔽地的怪兽身影,发出的惊天动地吼叫,跑动时带来地震一样的震动,也让高歌知道了现在处于洪荒什么时期。

    龙汉大劫之初,

    凶兽纵横之时。

    高歌像所有洪荒穿越众一样,第一时间就发动脑筋,想找出自己身上是否有洪荒主角应有的传承。

    高歌从小到大,从来没有中过一次奖,现在也不敢奢求自己能中个超级大奖。

    什么穿越成三清大神呀,什么拥有盘古开天印记呀,什么获得教主级元神修炼之法呀,什么拥有九九玄功炼体之术呀!通通不敢想。

    高歌只有一丁点的奢望,希望自己能像个小妖怪、小精灵那样,拥有一份小小的天地赋予的传承印记,能知道如何吸收日月精华,能知道如何分辨宝物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能知道如何成仙!

    可是……

    没有!

    啥都没有!

    上辈子无数次的擦肩而过,不就是为了这一次的相逢吗?

    怎么这一次又是擦肩而过?

    高歌摸透全身上下,自由奔放的思想,扫描了身上的每一根毛发,无奈地发现,这就是那具吃着地沟油,还长得白白胖胖的‘强悍’的身体,没长长一寸。

    至于系统啥的,高歌表示,身上最好没有,洪荒海关可是史上最厉害的海关(天道),这种走私违禁物品,还是不要携带为妙。

    于是,高歌绝望了,这么个小不点,怎么在洪荒活下去呀?

    难道大老远跑来洪荒,就是为了给某只娇小可爱的万丈凶兽,增加丁点儿人肉味的零食不成?

    混混沌沌的高歌,回到老巢睡了几天,又被那世界的静寂差点逼疯了,无奈爬了起来。

    说起高歌那老巢,却是个奇异之处!

    这是个紫金色的世界,无穷无尽的紫金色流光在不停流动,不知从哪里来,也不知到了哪里去。

    高歌呆在这里,行动自如,呼吸如常,感受不到饥饿和寒冷。

    奇异的是,只要高歌一想出去,瞬间就站在一个水面平静的小湖边,身上干干爽爽,滴水未沾。

    这小湖面藏在一个大山谷的小山坳里,外面不能窥视,高歌也没见过有别的动物入内,这里自然就成了高歌唯一可依赖的家了。

    高歌给自己家取了个高大上的名字,叫紫金宫!

    开始时,高歌出了山谷,细小尖锐的石块,轻易地割开高歌鲜红娇嫩的脚板,稀疏凌乱的草丛,轻易割裂了高歌腿上的肌肉,高歌浑身鲜血直冒,哭着喊着,狼狈地逃回了紫金宫。

    但在紫金宫里哼哼唧唧睡一觉,高歌就满血复活了……

    如此几次,高歌就不怕脚下的石子了,草叶的锯齿也奈何不了他的肌肤。

    可爱的小肚腩不见了,奔跑的速度越来越快,身体力量也越来越大,足迹开始踏出山谷,遍及周遭十数里。

    于是,高歌知道,自家的紫金宫也是个宝贝,还可能是个灵宝,居然能够强化修复自己的身体。

    可惜高歌啥也不会,只能看着它干瞪眼,不知道如何去炼化它!

    也就不知道它还有什么神奇功能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良久,高歌长舒一口气,收回注视不周山的目光。

    能看到不周山,应该是一个神仙最大的愿望。

    但被一个凡人看见了,却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?

    高歌站起来,把系着毛巾的柔韧草根向后转了半圈,让毛巾挡住前面,至于身后两个凉飕飕的屁股蛋子,高歌表示,洪荒中,不会有人看到自己光屁股,也就无所谓了。

    挥动几下好不容易找来的顺手木棍,感觉浑身是劲,向着南边几里外的山谷跑去。

    前天,打杀了北边山谷一只巨蚁兽,得到了一片草场,那草场里的甜草根,既能提升力量、又有些兴奋剂作用,竟是天材地宝一样的存在。

    今天,却是要去看看南边的山谷中,有些什么好宝贝。

    山谷里面视界开阔,植被不多,有些稀奇古怪的植物,高歌也不敢靠近,谁知道是否有剧毒,或者会不会像树姥姥一样,把他抓起来,塞到地底去做肥料呢!

    高歌又仔细观察了一遍四周,提着木棍大呼小喝地走进了山谷。

    山谷里面不远的谷底处,有一片蕨被类苗叶地,怕不有几亩大小,有只黑甲虫正藏身在一两米高的苗叶深处。

    高歌可不敢贸然进去,站在苗叶丛前面十几丈远,大声吆喝,还向苗叶深处丢了几块石头。

    不过片刻,苗叶摇动,一只米许高下,身长两米多的狰狞黑甲兽冲了出来,头上一根巨大的兽角伸出一米多长,分了几个叉,透着乌黑冷光。

    巨大的兽角两边,两颗小眼珠掩盖在重重黑壳里,几不可见,透着小心翼翼的神色,打量着高歌。

    高歌一阵头痛。

    黑甲兽!

    你特么怎么比我还怕死呀!

    长着这么一身厚厚的盔甲,我该怎样才能把你打死?

    黑甲兽发出唧唧的嘶叫,像是在警告,巨大的兽角左右摆动,浑身的盔甲咔嚓咔嚓作响,威吓高歌,想把高歌吓走。

    高歌毫不理会,握紧木棍大喝一声,与黑甲兽对峙。

    黑甲兽唧声一停,头颅慢慢低垂了下去,眼中冒出凶光,死死盯住高歌,粗壮的六只兽腿划拉几下地面,弯曲了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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